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按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国家保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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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3126552
广州市国家保密局
2020年3月19日
附 件
广州市国家保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
和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
现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将我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国家秘密及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定点审批。
(一)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度,我局按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调整为“国家秘密及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定点审批”。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不存在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由于保密工作的特殊性,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部分内容依法不予公开。2019年市国家保密局共受理可予公开的行政许可申请0宗,不存在未受理、不按时办结的情况。
(二)公开公示情况。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保密局批复要求依法进行公示。
(三)监督管理情况。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制定、落实《广州市国家保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实现行政许可全部经法制审核方可实施。实现执法监督部门与具体执法部门分开设立,理顺了监督关系。
(四)实施效果情况。2019年度,我局行政许可工作继续呈现无复议、无诉讼、无投诉的良好局面。
(五)创新方式情况。我局根据行政许可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实施《广州市国家保密局执法决定复核工作规定》,对行政许可工作实施事后监管,提供了更加迅捷便利的投诉渠道,做到及时自查自纠。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已经按期完成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审批管理。完善、修订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引进业务素质强、认真负责的年轻干部参与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继续做好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工作,树立广州保密人在行政审批领域廉洁、高效的形象。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法制部门对各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力度,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和执法决定复核制度,对行政许可审核审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按时、高效完成审批工作。继续保持市保密局行政审批工作无投诉、无复议、无诉讼的良好局面。
三是进一步做好具体工作。关注我市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专此报告。
广州市国家保密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