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2001年第16号令颁布施行了《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保密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广州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7年12月27日,广州市市长张广宁签署了市政府第7号令,公布《关于修改〈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08-02-06
来源:本网 浏览量:-
【 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