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由境外间谍机关通过网络勾联策反我境内人员,窃取我军事秘密的案件。从这起案件,我们可得到诸多启示。全民保密教育任重道远。保守国家秘密,匹夫有责。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负责人说得更形象:国家安全就像空气和水,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今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话说回来,在敌对关系尚存的当今世界,总有人千方百计地忙策反,也总有人心甘情愿地被策反,纯属正常现象,不必大惊小怪。但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广东破获的这起案件中被策反的人数之多及范围之广,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境外间谍“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在广东省策反运用李某等12人,在全国20多个省市策反运用40名境内人员。敌方一人就策反了我方52人,太可怕了!“飞哥”的策反手段倒无特殊之处,但是众多被策反对象太容易上钩了!反思我们的保密教育,正面宣传教育搞得不少,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做得很不够。本来典型的失泄密案例最有说服力,最能警醒人,但不少失泄密案例通报都被定为国家秘密,并只印发到省市级,根本到不了区、县。更典型的失泄密、盗卖国家秘密案例,犯罪分子都被处决了,却连失泄密通报都不会发,人们只能道听途说。如此这般,咋能有效地起到杀鸡儆猴、警醒教育人之作用?
守密不严无异于诱惑人窃密。古话说得好:冶容诲淫,谩藏诲盗。意思是:女子打扮得十分妖艳,财物不好生保管,就如同引诱人做奸淫盗窃之事。同样的道理,不严格保护国家秘密,使别人能够轻而易举地获取,那简直是在严峻考验当事人的思想觉悟和保密素质。在广东被策反的李某获取军事秘密的渠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订阅的军队内部期刊。李某为“飞哥”提供了100多份内部书刊杂志,并提供了港口、军用机场等方面将近2000条部队动态信息。经军队保密部门鉴定,其中包含机密级军事秘密13份,秘密级军事秘密10份。二是从军事基地拍摄的军事图片。众所周知,军事基地特别是军用机场、港口、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基地,均是非常重要的军事禁区。尽管这些要害部位岗哨林立,并在外围立了“军事重地,闲人免进”提醒标牌,但是从对进出人员的审查和对靠近距离的限制看,远没达到令犯罪分子望而却步的程度,有些窃密者总能偷偷靠近或者蒙混过关。有鉴于此,一方面,要重新审视内部期刊的管理问题,不能只管编辑,不管发行;内部期刊的订阅要有严格限制,并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征订者、读者承担保密责任,不让内部期刊落入犯罪分子之手。另一方面,对于军事基地的保密,不能再用过去的外围距离来防范现代先进的拍摄器材,军地双方应适时调整安全警戒距离范围;有关保卫部门应经常审核外来人员情况,并建立严格的担保制度,决不能对进入军事基地的“熟人”网开一面。
替境外间谍打工简直是愚不可及。李某今年41岁,只有初中文化,2000年到汕头打工,先后做过保安、仓库管理员、公司业务主管,后来与妻子经营了一家小食店,日子平静而祥和。然而,自从网上结识“飞哥”、上了贼船后,便一发而不可收,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他通过帮“飞哥”向图书馆订购军事类书刊杂志挣 些“劳务费”,通过提供军事方面的照片赚取“飞哥”每月提供的3000元奖励,以致上千张涉及国家秘密的军港照片就此流向境外,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李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连他老婆也不知道他的罪恶勾当,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最终还是被缉拿归案,被判有期徒刑10年。现在的李某,肯定是悔恨交加:对不起列祖列宗,无颜见家乡父老,让家人脸上蒙羞,使自己失去自由,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然而事已至此,得不偿失,噬脐何及?事实再次说明,保密就是保国家安全、保家庭幸福、保个人前途;而窃取、出卖国家秘密,必然危害国家安全、自毁家庭幸福和个人前程。因此,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克制贪欲,抵制诱惑,千万别碰保密法规“高压线”。
(南沙区保密局 朱儒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