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委保密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人事部门:
为适应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全市公务员保密责任意识和保密基本技能,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十二五”时期广州市保密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市委保密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公务员队伍联合开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基础知识》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基础知识》培训,着力增强我市公务员队伍的保密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熟练掌握信息化条件下保密防范技能,切实提高公务员在具体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培训内容
1、树立保密法制观念
2、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3、国家秘密的基础知识
4、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知识
5、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保密防范知识
6、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防范知识
7、其他方面的保密知识
8、法律责任
三、培训方法和形式
公务员自行登录“广州市公务员培训网络大学堂”,在“选课中心”选择“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基础知识”课程进行学习。视频课程学习共8章,每章必须完成全部视频课程作业。课程作业的正确率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才能通过。
四、培训对象和完成时间要求
全市公务员自发文之日起到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不能登录广州市“公务员培训网络大学堂”学习的单位通过其他形式组织。
五、培训学时、学分和登记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基础知识》视频课程学时158分钟,计I类2.5分。培训学分在“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自动统一登记和管理。
六、有关要求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基础知识》是我市公务员保密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我市“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之一,要求公务员参训率100%。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公务员学习,及时了解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提醒本单位人员自觉完成学习任务,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当年完成学习情况上报市委保密办。市委保密办将分别于每年年底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在2014年12月30日以后对尚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单位发文通报。
中共广州市委保密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
委员会办公室 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