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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严守国家秘密48年的广州“特情”人

发布时间:2021-06-14 来源:广州市国家保密局 浏览量:-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作者:黄金来

  单位: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几十年来,他一直是广州街头一个默默无闻的搬运工。但你绝对想不到,就连和他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子女也没想到,他有着令人惊心动魄的卧底经历。他为保卫广州,立下了卓越的功勋,为了严守“国家秘密”,忍辱负重沉默了48年,直到1999年9月13日……

  引   子

  1999年9月13日,《羊城晚报》头版《苦寻八天找到当年小英雄》,报道了寻找1954年的广州小学生张戎机的整个过程。

  为什么会大张旗鼓寻找一个45年前的小学生呢?

  1954年国庆节前夕,当年正在上小学二年级的张戎机,在广州市维新路(今起义路)国庆牌楼下,发现了一个用烟盒装着的炸弹,他及时把炸弹交给了警察叔叔处置。广州市公安机关顺藤摸瓜,破获了一个25人的台湾特务团伙。这件事在广东乃至全国都轰动一时。但事实上,这起大案的侦破,还有一个更为关键的幕后英雄。当天,家住广州市海珠区东华东路的梁焕,看到《羊城晚报》的公开报道后,拿着报纸的手激动地颤抖着,他在窄小的房间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地念叨:“难道这个我严守了48年的‘国家秘密’可以公开了?如果真的已经解密了,那我的身份是不是也可以公开平反了?”

  梁焕老人后来对记者说,这枚炸弹就是他当年从深圳带到广州的6枚炸弹中的1枚。其实,这枚炸弹的引信已经过技术处理,是不会爆炸的。

  那么,梁焕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把炸弹带到广州市呢?难道他是台湾当局派遣的敌特人员吗?梁焕背这个“黑锅”背了48年!严守“国家秘密”48年了!

  从搬运工到“特情”人

  事情还得从1949年解放初期说起。

  广州市毗邻港、澳,又是解放较晚的城市。广州是在1949年10月14日解放,深圳则在5天后的10月19日解放。新中国成立之初,内地省份的国民党残余官兵、特工和相关人员大多南逃广州,再从广州逃往香港、澳门和台湾。台湾当局利用港、澳的特殊地理位置,经常派遣特务通过深圳罗湖桥潜入广东广州等地,对大陆进行渗透破坏。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档案资料显示:从1954年到1965年的十余年间,仅广州市公安局就抓获特务363名,缴获定时炸弹72枚、纵火器85件、列车颠覆器17件等。那几年,每到国庆节前夕,台湾当局和国际敌对势力都要派出大批特务,进行针对广东的所谓“华南行动”,企图在国庆节期间制造暗杀、爆炸等恐怖事件。台湾特务头子郑介民、毛人凤等还亲自坐镇港、澳,遥控指挥潜入内地的特务们搞各种破坏行动。

  因此,深圳的罗湖桥,就成了敌我双方激烈争夺的桥头堡。当时的深圳,还只是一个人口不足5000人、既偏僻又荒凉的边陲小镇。深南公路以北属内陆,由宝安县公安局管辖;深南公路以南沿河、沿海边的渔村、农村,归当时的深圳边防公安30团管辖。

  深圳边防公安30团的侦察参谋徐展,负责深圳河两岸的敌情调查。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敌情动态,徐展就想方设法物色发展能够打入敌特内部卧底的“特情”人员。

  当时深圳最为繁华的地点,是罗湖火车站与香港新界一桥之隔的罗湖桥。在深圳罗湖火车站与香港新界火车站两站之间,有一批工人长年累月从事过境货物的搬运。

  梁焕原名梁初,是宝安县深圳镇搬运公司的一名搬运工。徐展通过暗中对梁初调查摸底和多次接触,认准梁初是一个忠诚度高、机智勇敢且应变能力超强的人,非常适合发展为打入敌特内部卧底的“特情”人选。徐展随即报告团部,经过对梁初的考察、培训和试用后,梁初正式成为在30团侦察股备案的“特勤”人员,由徐展负责与他单线联系。徐展给梁初的任务是,在进行过境搬运的时候,对过往人员要细心观察,发现可疑目标后要进行暗中调查摸底。

  1953年春,梁初通过观察发现,承包罗湖火车站西侧“得意楼”赌场伙食的张福智,经常神出鬼没,行动诡异,不像是一般的小老板,很可能是台湾当局潜伏的特务。

  梁初立即搜集张福智的情况,报告给徐展。徐展通过内外掌握的情报,进一步确证张福智就是台湾当局派遣在香港潜伏的特务站站长。

  徐展布置梁初以买卖走私照相机为由,与张福智及其同伙接触。随机应变的梁初,取得了张福智等人的初步信任。为保险起见,张福智把梁初带到香港,接受两名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的考察。经过考察,中情局人员认为梁初是一名忠诚、能干的情报员,可以委以重任,而且还送了一只依波路手表给他。

  张福智这才放心了,于是委任梁初负责与潜伏在广州市的特务组织“国防部保密局”联络员陈二妹之间的情报传递。

  每当梁初在广州、深圳两地替敌特传递情报时,他都是千方百计先与徐展联系,将情报送到深圳边防公安30团检查并得到指示后,再作处置。

  与敌周旋卫广州

  台湾特务一直在谋划利用大陆国庆节在广州市制造具有国际轰动效应的“惊天大爆炸”,地点首选是广州火车站、天河机场,其次是岭南文化宫、新华戏院,或是有影响的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发电厂等地。

  1954年9月,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五周年大庆前夕,敌特张福智认为实施“惊天大爆炸”的时机已到,密令梁初立即以过境搬运为掩护,利用平时做披肩用的草袋做包装,将美制黄色海绵烈性炸弹、美制银灰色燃烧弹共6枚,分2次秘密带运过境,送交给在广州市潜伏的特务陈二妹。

  张福智为了掩人耳目,确保万无一失,命令梁初必须带上老婆和正在吃奶的儿子梁仲玉一起护送炸弹过境。

  深圳边防公安30团掌握敌特张福智的这一特大阴谋后,火速上报当时位于广州的中南公安司令部。司令部当即令广州市公安局立案侦破,由深圳、广州两地组成02号专案组,深圳边防公安的30团负责搜集敌情,提供情报,广州市公安局则负责具体侦破。

  按照指令,梁初把两批炸弹、燃烧弹带过罗湖桥后,边防公安30团派出侦察参谋刘燕昌,在罗湖桥附近的华侨大厦旁边的一个公厕内接应,先后将6枚炸弹和燃烧弹接过来。随即,深圳边防公安30团派徐展护送梁初带着炸弹到广州,交给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作技术处理,排除爆破燃烧功能,并复制还原好,再由梁初带去与敌特分子接头。

  广州市公安局针对“特情”,迅速布下了天罗地网。梁初与敌特陈二妹联系上后,陈二妹安排梁初住在长堤路的一间旅馆内,等候接头人。负责指挥这次“惊天大爆炸”行动的是敌特广州行动组的罗定山、屈金汉。特务吴锦萍、罗定山接到陈二妹的通知后,化装成普通旅客,分别到达旅馆,对上暗号后,从梁初手里取走了炸弹和燃烧弹。

  广州市公安局为避免打草惊蛇,并没有当场抓捕吴锦萍、罗定山,只是对这两人实行严密布控,暗中跟踪。在全部摸清敌特的藏匿地点后,才开始顺藤摸瓜,把这批敌特团伙25人全部抓获归案。

  至此,台湾特务欲在大陆国庆节期间发动广州“惊天大爆炸”的阴谋彻底破产。

  这起被称为“新中国解放初期的第一大案”破获后,轰动一时,当时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的叶剑英还出席了庆功大会,并表示祝贺。

  在抓获敌特团伙后,有关部门考虑到敌我斗争“特情”的尖锐复杂,既要避免敌特报复性的暗杀,又不能从此切断梁初与敌特的联系,因此不得不采取了特别的处理措施。

  1955年3月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1954)年市字第1830号刑事判决:梁初参加特务组织及运送炸药等物,本应治罪,但念其能及时坦白交代全部情况,且经查属实,并有彻底悔改的表现,应予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分。

  1955年3月20日,《南方日报》全文刊登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结果,其中就有认定梁初特务身份及对他以反革命罪治罪处罚的判决。

  忍辱负重为潜伏

  如此一来,本应该是卧底“特情”人、反特英雄的梁初,却背上了天下人皆知的反革命分子、台湾特务的恶名。没有功勋也就罢了,还要戴上“反革命和特务”的帽子!这是梁初万万不能接受的。有关部门的领导耐心地给梁初做解释工作,反复说明这是保守“国家秘密”的需要,是党和人民的需要,更是反特工作的需要,也是出于保护他和他的家人的需要。党知道,他不但不是反革命、台湾特务,还是为保卫广州做出杰出贡献的国家功臣!但现在,出于反特工作的需要,他必须暂时忍受一下委屈,党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他做出的牺牲和贡献……

  梁初听了领导的解释与鼓励,虽然还是心有委屈,但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他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冤屈的“判决”结果。

  其实,从当时的案情分析来看,虽然隐藏在广州的罗定山、屈金汉、吴锦萍、陈二妹等敌特成员已经被抓捕归案,他们妄图发动广州“惊天大爆炸”的阴谋也已破产,但由于策划组织这个大案的特务首领张福智仍然潜伏在香港,随时可能出现新的动向,而且广州等地仍有可能存在漏网的特务。有鉴于此,有关部门将梁初判为免予刑事处分的反革命、特务时,除考虑梁初和家人的安全外,同时也希望一旦案情需要,还可以让梁初继续当卧底潜伏下来,以便我公安机关掌握敌特情况,取得对敌特斗争的主动权。

  有关部门公开将梁初判为免予刑事处理的反革命、特务,“当时是为了破案留根”。作为当事人之一、已经离休多年的原深圳边防公安30团侦察参谋刘燕昌如是说。

  “但实际上,梁初从没有受过我方公安部门的审讯,也没在任何供词上签过名画过押。”案情的另一知情当事人、原深圳边防公安30团侦察参谋徐明补充说。

  当年挂职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宝安县县委副书记的广东作家陈残云,被梁初这个人物的事迹激发起创作冲动。陈残云深入深圳边防公安30团,向侦察参谋徐展、刘燕昌、徐明等人了解整个案情,深为梁初的英雄事迹所感动。梁初卧底的许多细节,都被陈残云搬上了银幕《羊城暗哨》中。《羊城暗哨》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广州,几乎是家喻户晓。许多外省人通过这部电影才知道广州又称羊城。这部曾经风靡全国的反特故事片,还被译成五国语言在海外公映。

  徐展说,电影《羊城暗哨》中的主角、侦察英雄王练,就是以梁初为原型创作出来的。

  在判决梁初具有特务身份并对他以反革命罪惩治后,有关部门考虑到保护梁初和他家人的安全及“特情”的需要,认为梁初已经不适宜再留在深圳从事“特情”工作了,要求他改名梁焕,并将他和家人从深圳迁到广州。梁焕一家人住在海珠区东华东路一间租来的侨房内。有关部门随后安排梁焕在广州市第二运输公司做搬运工。

  由于梁焕曾有深入敌特内部周旋的丰富应变经验,上级领导决定让他在广州继续潜伏下来做“特情”。

  从此改名梁焕的梁初,到了广州后,他的“特情”关系也同时转到广州市公安局。

  他头顶着“反革命、特务”的帽子,充分利用自己与敌特接触的丰富经验,继续忠诚无悔地干着“特情”工作。

  当时有一个在广州市恩宁路居住的搬运工,他有个“叔叔”突然从香港回到广州。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部分情况,怀疑这个“叔叔”可能是台湾派遣过来的特务,指示梁焕先接近这位搬运工,然后再接近他的“叔叔”。

  梁焕通过与该搬运工一段时间的深入交往后,认识了该搬运工的“叔叔”。这位“叔叔”对梁焕三番五次的试探,最后对梁焕这个“朋友”十分认可。“叔叔”就安排梁焕与其他特务秘密接头、收送情报,还要他到当时的军事禁区广州五山一带刺探军事情报。梁焕表面上对“叔叔”言听计从,为他搜集了大量“情报”。

  就在“叔叔”以为收获满满,准备逃回香港邀功请赏时,早已埋伏的公安人员从天而降,一举将“叔叔”及其同伙全部抓获。

  1956年的夏天,因“特情”的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又安排梁焕与住在北京路的两名潜伏特务秘密接触。在公安机关的周密安排下,梁焕机智地与两名特务有了交往。经过多次考验后,特务才对梁焕有了信任。

  有一天,两名特务让梁焕和他们一起来到天字码头,等候与新来的特务接头。就在码头出口处,梁焕迎面遇到两个相熟的同乡,同乡一喊梁焕的原名“梁初”,梁焕的身份就暴露了。两名特务正要发作,埋伏在附近的公安人员见情况有变,立即发动突袭,迅速将他们制服。

  无怨无悔守秘密

  自“天字码头突变事件”后,梁焕的卧底身份就彻底暴露了,有关部门再也不便安排梁焕从事“特情”工作了。深知组织纪律的梁焕,一直无怨无悔地做着最底层的搬运工。

  到广州后,因为参加“特情”行动,严重影响了梁焕在运输公司的工作。为了行动需要,梁焕时常“无缘无故”地旷工或迟到,又不能事先请假,公司有工作任务交给他时又找不到人,为此,公司经理非常恼火,多次严厉批评他。但因为要保密,梁焕只能默默忍受经理的苛责,不能辩解,更不能说出实情。因为梁焕是上级组织介绍到公司工作的,经理不能开除他,但却对他做出了惩罚性的处置:把他派到海珠西南部的南石头上班,去干最重的体力活。当时市区还没有开通到南石头的公交车,梁焕从家中步行去南石头,快步走也要一个半小时,每天起早贪黑赶路上下班,经常连早、晚餐都吃不上。

  一年后,梁焕的身体实在不堪重负,只好辞掉了在运输公司的工作。没有了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但他还得养活一家人啊!妻子体弱多病,儿女又还小,梁焕只好上街打散工。他先后到当时的从化县供销社驻广州办事处、佛冈县供销社驻广州办事处等十多个单位做过随车搬运工,不论白天黑夜、酷暑寒冬,随叫随到,装卸搬货。这一干就干到1977年,梁焕已经53岁了,整个人又黑又瘦又脏,像个乞丐,时常累倒在街头。

  “老梁,您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广州市公安局原来负责与梁焕单线联系的女同志陈凡,当她偶然在街头发现累瘫在地的梁焕后,开始都不敢认他,询问确认是她负责联系的“特情”人后,她心酸得泪流满脸,哽咽不已。

  “陈同志,您不要难过。我不是过得好好的吗?”梁焕反过来安慰陈凡。

  “您放心,我发誓,一定要帮您解决工作问题!”陈凡马上给当时的广州市东山区委组织部领导邓谅深写报告,反映梁焕的功绩和困难,请求组织给梁焕安排一份固定工作。正好邓谅深之前在派出所工作过,知道梁焕的事迹,也知道他是公安机关保护的对象。邓谅深立即向上级反映,最终把梁焕安排在东山区的铸造厂做三轮车工兼搬运工作。就这样,梁焕后来一直在铸造厂干到退休。但他的收入在广州普通市民中仍然属于最低水平,一家人勉强糊口,拿不出多余的钱来抽烟、喝酒。他租住的是侨房,被拆迁后又回迁到原址。

  梁焕几十年来戴着“反革命、特务”的帽子,也一直令当年发展他为“特情”人员的原深圳边防公安30团侦察参谋徐展内疚不已。

  当年特务阴谋告破、刺探情报一案结案时,徐展因功被当时的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授予二级侦察模范。后来徐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激动地说:“在破获这个大案中,功劳比我大、危险比我大的是梁焕,但他却被定为‘投案坦白’的特务,‘免予刑事处分’。当时就让我难以接受,这实在太委屈梁焕了。这也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能为梁焕作证,洗刷他的不白之冤。”

  1961年秋,徐展转业到云浮硫铁矿工作,1981年调回深圳,在市旅游公司工作到离休。多年来,徐展始终同梁焕保持着私人联系,了解和关注他的处境,在他困难的时候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他,更重要的是期待有朝一日能为他作证,洗刷他的冤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对多年来沉积的冤假错案进行大规模的甄别平反,徐展多次劝梁焕向上申诉。但梁焕却认为,“当年领导郑重地对我说过,我的蒙冤是保守“国家秘密”的需要!是党和人民的需要,更是反特工作的需要”。他心想,徐展早已不是公安部门的领导了,他并不了解现在的“特情”。也许什么时候再出现重大“特情”,组织上还需要他这个老“特情”重新出山呢。另外,广州市公安局原来与他单线联系的陈凡,因为患病,已经丧失了部分记忆能力和语言能力。即使申诉,梁焕也不知道该找谁合适。

  梁焕固执地拒绝了徐展的好意,他说:“我现在还没收到上级的进一步指示,根据纪律,我只能将秘密带进棺材里!”

  再后来,由于人事更迭,机构变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焕一案的实情也不掌握,致使这一“冤案”一时难以纠正过来。

  尾   声

  当看到《羊城晚报》居然在头版公开详细报道了当年的案情后,梁焕被深深触动了,“当年要我严守的‘国家秘密’已经解密了!那我应该可以恢复名誉了!”

  《羊城晚报》的报道,也触动了当年的一些见证人:原深圳边防公安30团的徐展、徐明和刘燕昌,当年在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工作的朱家泉、邓谅深。他们都对梁焕表态:我们愿意为你作证!

  梁焕这才下定了向上申诉的决心。梁焕匆忙叫回在广州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的儿子梁仲玉,“快快为我写申诉书!”

  听到父亲惊心动魄的卧底经历后,梁仲玉大吃一惊,半天缓不过神来,他根本就不相信,默默无闻做了大半辈子搬运工的父亲,竟然是个卧底英雄!

  梁焕的申诉,得到了广州市相关领导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广州中院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的复查,认定梁焕申诉的情况完全属实。

  2003年1月10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刘粤军庄严地宣读(2002)穗中法审监刑再字第2号判决结果:

  一、撤销本院(1954)年市字第1830号刑事判决中对原审被告人梁初(现名梁焕)的反革命、特务的定罪及免予刑事处分的处罚。

  二、宣告原审被告人梁初无罪。

  宣读完毕,在场的五位证人和梁焕的家人都禁不住热泪盈眶,相互拥抱。

  公正和清白,在迟到48年后,终于还给了这位为保卫广州立下卓越功勋的老英雄。


  参考资料

  1.赵南坚、刘永和:《英雄卧底守秘48年》,载《南方日报》,2003年1月24日。

  2.朱海:《一位蒙冤48年的卧底英雄记》,载《支部建设》,2003年第2期。

  3.闫修彦、李宜航、龚宣:《50年前“国庆保卫战”悬谜解密》,载《羊城晚报》,2004年10月2日。

  4.刘澍:《〈羊城暗哨〉与“广州第一大案”》,载《同舟共进》,2009年第3期。

         下载链接:一个严守国家秘密48年的广州“特情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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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严守国家秘密48年的广州“特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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